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及本项目平台基础管理功能推广实施涉及的 29 个二级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所在 地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 6 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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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地点 及服务期 限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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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安 全生产”平 台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1标段 |
采购技术服务,基于集团公司“工业互联 网+安全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已建的 25 项 基础管理功能及软硬件资源,完成平台基 础管理功能在 13 个二级单位推广实施工 作,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差异分析、实施培 训、数据收集及导入、系统配置实施、用 户操作培训、上线后技术支持、平台功能 优化与问题消缺等。 |
服务地点: 北京及本 标段涉及 的 13 个二 级单位所 在地; 交货期:项 目启动后 六个月,完 成实施上 线。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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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安 全生产”平 台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2 标段 |
采购技术服务,基于集团公司“工业互联 网+安全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已建的 25 项 基础管理功能及软硬件资源,完成平台基 础管理功能在 16 个二级单位推广实施工 作,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差异分析、实施培 训、数据收集及导入、系统配置实施、用 户操作培训、上线后技术支持、平台功能 优化与问题消缺等。 |
服务地点: 北京及本 标段涉及 的 16 个二 级单位所 在地; 交货期:项 目启动后 六个月,完 成实施上 线。 |
1000 |
注: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投标人同时为 2 个标段的推荐排序第一时,按照有利于招 标人的原则进行推荐排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 平台建设项 目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1标段 |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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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对于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 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有: 1)投标人应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 2 个能源电力央企集团二级企业级规模(装机规模大于 300 万千 瓦)的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系统实施项目业绩,提供业绩为已完工的项目业绩或 已初验项目。业绩审核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 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必须提供用户单位、运行时间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管理资质(高级项目管理师或 PMP);项目主要成员需至少有 3 人持有 PMP 项目管理资质。 4)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并提供证明 材料,确保材料能够证明满足“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条款要求。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 |
集团公司“工 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 平台建设项 目基础管理 功能推广实 施-02 标段 |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3.1.7 对于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 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 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有:1)投标人应有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 2 个能源电力央企集团二级企业级规模(装机规模大于 300 万千 瓦)的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系统实施项目业绩,提供业绩为已完工的项目业绩或 已初验项目。业绩审核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 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必须提供用户单位、运行时间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为本项目选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管理资质(高级项目管理师或 PMP);项目主要成员需至少有 3 人持有 PMP 项目管理资质。 4)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并提供证明 材料,确保材料能够证明满足“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0 年以上”条款要求。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3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