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永顺大青山二期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湖南省永顺县松柏镇东面山 脊,海拔在 1100m—1350m 之间,场址位于大青山风电场一期南部,距永顺县城 公路里程约 60km,距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里程约 108km。项目建设容量 51.5MW,设计安装 13 台风力发电机组(一台限发 3.5MW)。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 站,通过 110kV架空线路与大青山一期共用升压站 110kV送出间隔接入送出线路。
永顺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 110kV 联络线路工程起于大青山二期升压站,接 入大青山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于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新建 1 基耐张转角塔接入 羊毛线,采用单回路架设。二期升压站至一期升压站 110kV 联络线路工程全长 8.8km,导线采用 JLHA1/G1A-240/40,地线采用 JLB20A-100 铝包钢绞线,另一根 采用与之配合的 24 芯 OPGW 光缆。大青山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至新建塔基路径长 度为 0.08km,导线采用 JLHA1/G1A-300/50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 1×
19-14.5-1370-B(GJ-120)型镀锌钢绞线,地线逐基接地(利旧原有 ADSS 光缆 及相关附件)。一期升压站新增一套自备电源式直流融冰装置(含 4 套融冰隔离 开关,分别在一期升压站安装 2 套、二期升压站安装 1 套、毛土坪变电站安装 1 套)。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项目 PC 总承包模式,本项目开工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 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主要包括:大青山二期至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 110kV 联络线路工程(含施工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新建 耐张转角塔并接入羊毛线工程、自备电源式直流融冰装置工程(含 4 套融冰隔离 开关,分别在一期升压站安装 2 套、二期升压站安装 1 套、毛土坪变电站安装 1
套)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的设备采购、施工、检验检测、调试、 试运行、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劳动用工许可,施工机械使用许 可,拥有和使用爆炸物许可;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营业许可;防雷接地报建及 验收办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涉及的环保验收、 水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验收等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 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设备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接车、接货、验收、仓储 保管及监造;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 使审批权;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 提供服务。
(3)工程施工: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临建工程。
(4)试验及试运行: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5)验收: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林业、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 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至项目所需的 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6)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升压站扩建部分至羊毛线增加 的耐张转角塔、 施工场地及牵张场地等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和补偿费用,协调国 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湘西供电分公司配合开展一期升压站设备停电检修、设备 改造调试及并网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生产准备相关工作:线路设备及附属设施标示标牌,按照国家电投及 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 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 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4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未被列入二级单位承包商“黑名单”库。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具有 3 个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 EPC 或 PC 工程业绩,以合同用户出具的运行证明为准。(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 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项目经 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订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 程的项目经理。
3.7 人员要求:
3.7.1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电气工程、 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 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具有 8 年以上工程经验,且全过程担任过 2 个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的主要负 责人。
3.7.2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 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 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9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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