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2022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青海省 能源局上报的《“十四五”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实施方案》,批复基地建设新能源 项目规模不低于 1560 万千瓦,统筹配建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等灵活性资源。国家电投 集团已与青海省政府签署《高质量建设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 进基地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经选址,基地新能源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 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等地区,项目场址范围面积约 5614.6km²(含储备风电
1455.8km²)。现需开展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服务。
1.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风电(含储备风电)、光伏、光热项目(含 330kV 汇集站、储能、汇集线路、330kV 送出线路)场区、公共基础设施、输电线路等场地 敏感性因素核查、地类套核、权属调查(地形图测绘工作已另行委托。中标人如需成 果资料,可由招标人提供)。
2.负责根据项目核准(备案)情况完成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取得自 然资源部门审查通过的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3.提供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验收报告、勘测定界图、三区三线图、土地利用现 状图、红线图、宗地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矢量数据等成果资料。
4.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征地、草原林地征占用、用地报批等手续。 5.技术咨询服务结束后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关成果资料归档。
1.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总服务期:85 个日历天。 1.自合同签订起,25 日内完成场址核查等相关工作。
2.场址核查完成后,20 日内完成勘测定界报告(图)等编(绘)制工作,并提交 至招标人。
3.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 日内完成 勘测定界报告(图)调整工作,并上报至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通过的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 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测量或 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均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青海省境内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 500 兆瓦(含 5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不少于 1 项或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 兆瓦 (含 100 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不少于 5 项勘测定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相应
项目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1.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 18:00 时至 2024 年 5 月 12 日 0:00 时。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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