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全厂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招标-2024年5月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全厂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
2.3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
2.4建设规模:4✕300+2✕660MW机组。
2.5计划工期:全厂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尿素储存、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尿素水解系统等公用部分改造施工不停机工期为自合同签定后4个月;全厂6台机组,单台机组气氨输送、稀释风混合加热及喷氨系统等接口部分改造施工停机工期为13个日历天,接口部分以外的工作必须在公用部分改造施工期间完成,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07月0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尿素储存、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尿素水解系统、气氨输送系统、稀释风混合加热及喷氨系统,机务及电气、热控、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等专业在内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工序验收(包含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的备案和使用登记等)、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考核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同时完成原有液氨系统设备(包含供氨系统管道阀门、氨区及其配套设备等)的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原则为保护性拆除)或改为较小容积的液氨储存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许可专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600 MW及以上(液氨改尿素)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液氨改尿素已竣工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证明已投产运行1年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或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或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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