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通道县金坑风电场、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芷江县碧涌风电场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湘发改函〔2022〕52号、怀发改〔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8,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华银怀化通道县、芷江县248.5MW风电项目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金坑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县独坡镇,大树坳风电场位于怀化市芷江县大树坳乡,碧涌风电场位于怀化市芷江县碧涌镇,通道南升压汇集站位于通道县坪坦乡。
2.4建设规模:本工程通道县金坑、芷江县大树坳、芷江县碧涌三个风电场,项目可研合计容量248.5MW,新建3座110kV升压站、三个110kV送出工程、1座220kV汇集站。
(1)通道县金坑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县独坡镇,距通道县城区直线距离约23km,场址地面高程在700m~1050m之间,规划100MW,项目可研拟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100MW,塔筒高度115m。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建1回110kV线路(LGJ-300/25.1km)至通道南升压汇集站。
通道南升压汇集站位于湖南省通道县坪坦乡,距通道县城区直线距离约7km,场地为山丘地貌海拔高度为439~488m。本期建设主变规模为1×300MVA(220kV,规划容量450MVA,预留1×150MVA);本期220kV出线规模1回(至旧寨变),远期增加备用1回;本期110kV出线规模2回,远期增加3回;本期无35kV出线,远期按10回35kV出线预留场地。
(2)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位于湖南省芷江县大树坳乡,距芷江县城区直线距离约24km,场址内海拔高度在730m~1140m之间,规划100MW,项目可研拟安装13台5.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71.5MW,塔筒高度113m。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建1回110kV线路(LGJ-300/37.6km)接入顶光坡220kV变电站。
(3)芷江县碧涌风电场:位于湖南省芷江县碧涌镇,距芷江县城区直线距离约32km,场址内海拔高度在700m~870m之间,规划50MW,项目可研拟安装14台5.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77MW,塔筒高度113m。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建1回110kV线路(LGJ-300/32km)T接大树坳至顶光坡110kV线路接入顶光坡220kV变电站。
2.5计划工期:
开工准备: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环评批复、水保批复、使用林地批复、接入系统批复,三个项目风电主机定标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一个月内开工,开工前完成各项专题报告批复。
施工工期:开工后6个月首批机组并网,12个月全容量并网发电(施工总日历天数3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15个月完成竣工验收。
汇集站满足金坑首批机组并网要求。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为交钥匙工程。包括通道县金坑风电场、芷江县大树坳风电场、芷江县碧涌风电场项目、通道南升压汇集站、以及三个风电场项目的送出工程,所有项目的合规性手续办理、征地拆迁、专项验收、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验收、质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框采设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由EPC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其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通过大唐集团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10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25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投运EPC总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拟派2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投运施工总承包或已投运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近10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250MW及以上已投运的陆上风电EPC总承包业绩。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10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与联合体协议分工施工范围相对应的业绩。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投运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投运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投运验收证明(投运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投运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投运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投运验收证明上没有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投运时间为准;
投运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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