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电公司能销肇东分公司2024-2027年煤炭接卸、汽车短途运输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能销肇东分公司2024-2027年煤炭接卸、汽车短途运输服务招标项目。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兴安路南原苗圃。
2.2 规 模:锅炉容量2×29MW、4×58MW、3×116MW。
2.3 服务周期: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合同执行情况、服务质量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具体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投标方应负责招标方的煤炭铁路接卸、办理接收手续、煤炭临时储存、煤场全面管理及将招标方的煤炭由铁路煤场经公路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等各项服务工作,运输煤炭预计量:31.6万吨/年*3年=95万吨。(其中热力热源厂55万吨,116热源厂40万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煤炭或砂石等颗粒物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的签定日期、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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