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西公司发电行业一日经营核算“精益+智能”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2019年5月,江西公司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推进业财融合,在安源电厂开发建设“一日经营核算平台”系统,2020年8月,井冈山电厂和瑞金电厂推广一日经营核算平台,并实现了底层应用模块化、数据结构统一化、平台流程标准化的目标。2021年7月江西清洁能源一日经营核算平台上线,同年12月江西分公司利润中心完成建设。2022年6月,基于华能工业互联网技术的“云边协同”理念,打造了涵盖以解决电厂实际问题为导向的4大智慧应用体系(智慧安全、智慧运行、智慧巡检、智慧营销)及可自主选配的N个智慧应用模块的智慧电厂。2022年9月,瑞金二期一日经营核算平台建设工作结束,江西分公司实现基层企业一日经营核算平台全覆盖。2023年5月,区域侧建成了集约化管理中心,实现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打造了分公司层面生产管理智能化、规范化的样板工程。在以上前期成果基础上,本项目拟在江西分公司建立发电行业一日经营核算“精益+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将在企业一日经营核算的基础上,以现货营销为“龙头”指导方向,搭建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建立AI大模型中枢,实现营销辅助决策优化、生产经营协同联动寻优分析等深化数字化转型的建设目标,完成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愿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发电企业寻找企业价值增长空间,更有利于公司层面加强生产经营、燃料采购以及电力营销工作,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发电行业一日经营核算“精益+智能”管理平台的建设,完全符合自主可控要求,为我国发电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树立标杆;也为我国发电行业乃至整个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2.3招标范围:精智管理平台拟在基层企业一日经营核算系统、智慧电厂,分公司原利润中心平台、广义单元成本平台以及生产三个中心平台的基础上,整合、升级、研发形成区域公司数字化转型的汇聚监视、分析、决策、管理功能的统一大平台,建设过程包括:构建统一的数据资产管理中心和指标中心,对生产、燃料、营销、财务等不同领域的数据和指标进行规范治理,提供统一的数据引用标准和接口,将多个现有系统的数据源统一调整到由指标中心取数;构建本地化部署的AI引擎,面向具体应用场景研发AI模型,支撑预警、预测、智能检索、智能归因等应用需求;开发一体化的精智管理平台,迁移原生产三个中心、利润中心、广义单元成本等系统的功能模块到精智管理平台,对部分功能模块进行升级开发,同时,重点开发营销辅助决策、生产经营协同联动寻优、财务主报表智慧生成、经营指标AI诊断和风险洞察分析,以及区域对标分析等深化应用功能。1)本项目包括应用软件平台建设及相应的设计、开发、供货、实施,以及对各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相关平台软件、技术支持、培训、质保服务等内容。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建议方案中针对本文件描述总体架构,说明本项目所采用的设计开发技术,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负责总体设计并定义各标段边界,明确各合作方工作接口。3)平台上线以后,中标人需派驻不少于2名有经验的软件工程师在江西分公司现场进行为期一年的驻场服务。4)平台建立在分公司的内部网络上,能够自动获取三家基层单位的一日经营核算平台、分公司利润中心平台、广义单元成本管理平台以及生产“三个中心”系统的数据。5)投标人应选择成熟可行的技术方式并定义各项技术实现方式之间的关系,为保障和支撑应用和数据提供可实现的基础,技术路线及性能要求。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分公司发电行业一日经营核算“精益+智能”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
2.5服务地点:华能江西分公司。
2.6服务期: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单机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电厂智能燃料管理或实时成本分析或电力营销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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