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北部风场部分)招标公告
2024-10-10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境内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其中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扎兰屯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北部风场部分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场址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境内,场址区地势开阔,总体地形起伏较小,地貌单元为低山缓坡丘陵,海拔250m~400m。
本工程风电场共建设容量70万千瓦,采用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电机组70台。新建1座500kV升压站。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境内。
2.3规模:70万千瓦风电。
2.4工期:预计于2024年11月10日开工,2025年11月10日全容量并网,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施工(北部风场部分);标段二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施工(南部风场部分)。
2.5.2本标段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兰屯100万千瓦风储项目北区70万千瓦风储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北部风场部分):本标段装机容量为36万千瓦(36台单机容量10MW风电机组),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含试验桩)、施工及检修道路、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及电气安装、塔筒安装、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施工(含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接头及附件的采购)、施工辅助工程(施工道路、吊装平台等)、电缆敷设、接地、防雷检测、调试(不包含35kV电缆交流耐压特项试验、箱变分系统调试及集电线路整套启动试运行)工作,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变压器、互感器、避雷器、断路器等设备单体调试,负责保护装置校验以及相关表计和油样等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配合35kV电缆交流耐压特项试验、配合箱变分系统调试及集电线路整套启动试运行、配合风机等设备的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行,负责施工临水临电、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车保管及倒运、植被恢复、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等,配合智慧风场建设、配合5G全覆盖施工,临时征地、合规性手续办理、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内容。详见责任分工表。
本标段要求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同时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安全管控平台,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
2.5.3甲供设备、材料划分
本标段甲供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均为机位车板交货,其他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
2.5.4施工界线划分:
风机、箱变、检修道路等与其他标段的分界线详见附图。本标段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暂定18个回路分别接入升压站内,以35KV开关柜接线端子进行分界,光缆随电缆敷设自风机光通信机至升压站光通信机,同时必须服从监理、发包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本标段包括:
36台风机(B3,B4,B22,B23,B24,B7,B30,B31,B32,B33,B34,B35,B16,B26,B28,B49,B25,B53,B54,B55,B56,B57,B6,B8,B9,B41,B44,B43,B45,GD1,GD3,GD4,GD5.GD6,GD8,GD10风机)建筑安装施工;
风机点位坐标见附表
集电线路标段划分,包括接入北区升压站的36台风机的全部集电线路,详见“标段划分区图”;
标段划分图
道路标段划分:通往风机(B3,B4,B22,B23,B24,B7,B30,B31,B32,B33,B34,B35,B16,B26,B28,B49,B25,B53,B54,B55,B56,B57,B5,B6,B8,B9,B41,B44,B43,B45,GD1,GD3,GD4,GD5.GD6,GD8,GD10)和各机位吊装平台的场内道路施工。
项目场内道路与场外道路的分界点为风场内水泥路与土路的交点见附表
具体以设计图为准
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见附表。
注:上述表中未明确,为保证本工程的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装机容量2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装机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及该发票的查验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企业社保证明(2023年7月至今连续12个月)。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风电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
3.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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