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 22座充电站,326台充电桩,同时配套变压器配电设备、储能 设备、监控系统等其他附属设施。 22座充电站分别为太阳路一号充电站、迎宾大道充电站、圣人西大街一号 充电站、古虞路充电站、条山大街一号充电站、条山大街二号充电站、新湖大街 充电站、苏北线充电站、茅津路充电站、学苑街一号充电站、学苑街二号充电站、 圣人西大街二号充电站、五一街充电站、条山大街三号充电站、条山大街四号充 电站、条山大街五号充电站、209国道充电站、太阳路二号充电站、黄河旅游公 路充电站、条山大街六号充电站、黄河大道充电站、平下线充电站。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陆县智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陆县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包: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 22座充电站,326台充电桩,同时配套变压器配电设备、储能 设备、监控系统等其他附属设施。 22座充电站分别为太阳路一号充电站、迎宾大道充电站、圣人西大街一号 充电站、古虞路充电站、条山大街一号充电站、条山大街二号充电站、新湖大街 充电站、苏北线充电站、茅津路充电站、学苑街一号充电站、学苑街二号充电站、 圣人西大街二号充电站、五一街充电站、条山大街三号充电站、条山大街四号充 电站、条山大街五号充电站、209国道充电站、太阳路二号充电站、黄河旅游公 路充电站、条山大街六号充电站、黄河大道充电站、平下线充电站。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陆县智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陆县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包:
(1)项目地点:平陆县; (2)招标金额:7950.11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 138.14万元,建安工 程费为 7811.97万元; (3)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程施工、竣工 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 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 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 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陆县智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陆县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 须具备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须具备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 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 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 目负责人;并具备相应工程业绩;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职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须是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 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 ③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 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 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10月 15日 08时 00分起至 2024年 10月 21日 8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陆县智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陆县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 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 须具备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须具备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 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 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 目负责人;并具备相应工程业绩;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职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须是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 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 ③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 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 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10月 15日 08时 00分起至 2024年 10月 21日 8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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