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大唐国际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绿化、保洁服务(3年)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绿化、保洁服务(3年)
2.3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2536号
2.4建设规模:600MW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7年11月17日,109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服务期限为3年)
2.6招标范围: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7年绿化保洁服务(3年),主要包括厂区所有乔木、灌木、草坪等植物的绿化养护工作(绿化面积约5万平米,其中办公楼、宿舍楼等厂区非生产区域约0.86万平米、烟塔、球仓等生产区域约4.2万平米);厂区所有道路清扫(道路长8600米,面积3.74万平米。其中专项道路长2400米,面积约1万平米),包括运灰渣膏道路(道路长1240米,面积4936平米)、汽运煤道路(道路长1160米,面积4640平米);办公楼(面积6162平米)、职工宿舍楼(面积3850平米)、燃料楼(面积2442平米)、维护楼(面积3278平米)、铁路信号楼(面积1060平米)等行政区域的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和卫生间、楼梯、电梯等公共区域,
以及室外健身区和篮球场(面积510平米)和生产现场公共卫生间(面积45平米)的日常管理保洁、消杀服务;全厂垃圾清运(年垃圾量约4000立方,其中生活垃圾的年垃圾量约1000立方,生产垃圾年垃圾量约3000立方;全厂7座化粪池和其对应的13个收集井清掏,及其所连接管道的疏通(年清掏量约600立方);以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合同规定服务内容有关的临时性工作。人员数量需求:服务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9人。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7年11月17日,1095日历天。(以具体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总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时,项目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在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和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相关业绩(绿化、保洁合同均可,如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绿化和保洁服务范围,视作一项业绩),且合同服务期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1个及以上绿化或保洁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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