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规模: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炉内升降平台供货施工项目
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计划执行,签订合同后30天生产完毕,单台炉炉外部分安装施工20天完成,两台机组炉内部分分2次指导组装并负责调试合格,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具有3家300MW及以上电厂锅炉检修升降平台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