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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剑河县柳川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25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贵州省剑河县柳川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柳川镇北部,巫包溪、 平复溪、巫作溪附近,场址中心距离剑河县城东侧约 15km。场址区地貌为中低 山地貌,地形起伏较大,海拔高度在 1000m~1300m 之间。

2.1.1 风资源条件

本风电场主风向和主风能方向为 NNW~NNE 和S~SSW;风电场主要以低风速为 主。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 (NB/T 31147-2018)判定

本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D-2 级。预计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 203559MW .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035.59h,容量系数为 0.232。

2.1.2 交通运输条件

场址周边有省道 S88、S311、剑榕高速及在建的剑黎高速经过, 另有县道和 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风电场址区域,交通条件便利。

2.1.3 接入系统条件

本工程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220kV 采用单母线接线,以 1 回 220kV 外送 线路接入柳川 220kV 变电站,另 2 回 220kV 线路分别由九龙基 10 万千瓦风电场 升压站和观么 10 万千瓦风电场引入,按接入系统要求预留 1 个 220kV 出线间隔 供其他新能源场站接入。本站装设 1 台 100MVA 主变,35kV 采用单母线接线,汇 集风场集电线路。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 GIS,35kV 配电装置采用屋内开关柜 布置。

2.1.4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18 个月,2024 年 12 月项目开工,2025 年 8 月 30 日首 批风机并网,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全容量投产发电。2026 年 5 月 30 日前项目竣

工,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或 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 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拟建 20 台 5.0MW 风机,设计装机规模为 100MW,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220kV 采用单母线接线,以 1 回 220kV 外送线路接入柳川 220kV 变电站。

2.2 招标范围

除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本项目开工前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 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风电场及进出场道路、220kV 升压站、送出工程 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验收 及征地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含 220kV 送出线路)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 主体工程安全设施、职业安全健康、消防、节能、社稳、雷电灾害评价、工程规 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土地复垦、林木砍 伐、送出工程的项目核准等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 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的支付(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 征租地费用、征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购买费、永 久征地社保费、权证工本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房屋拆迁费和政府协调工作经费等);

(3)勘察设计:地质勘测、施工图设计、临时工程的设计、竣工图、技术 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及安装: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催交、接车、接货、 验收、仓储保管;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甲定乙采,由发包人根据国家电 投最新集中招标结果选定)、塔筒、箱变、 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 间隔扩建、场内 35kV 集电线路采购。承包人针对本工程采购的设备必须经发包 人书面确认。设备采购厂家参考名单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三。

(5)建筑工程: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 对侧端改造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 物清理及恢复等)、智慧场站改造、临建工程等。

(6)试验及试运行: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项目涉网装置的试验、

调试、协调等工作、涉网试验、项目并网前后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含风机并网后 检测)。满足接入南方电网对新建风电项目的全部要求。

(7)验收:风机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等 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至项目所 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培训、工程保险、工程及其他设备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由承包人 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及时完成修补等工作。

(9)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 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10)按要求接入集团产业数据中台、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集 控、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集控、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集控(维检中 心),智慧场站内容参照五凌电力增量集中式风电智慧场站建设设计建设。

(11)其他相关工作:风机、道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等按照国 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

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 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 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年具有 2 个 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的 EPC 总承包 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2021-2023 年)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

人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个月及以上(必 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近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 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 副经理)。

3.6.3 具有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等相 关专业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 B 证,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 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与投标人签订 正式劳动合同 个月及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 50MW 及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 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电气工程、机电 工程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 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 的社保证明。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职称证和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1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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