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玉溪矿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玉溪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
2.1项目名称:玉溪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玉溪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
2.4招标范围:
从招标人地表四坡斗炸药库运输爆炸器材至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井口及井下爆破器材分库内指定位置(含装卸)。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
2.6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且满足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以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设置项目总负责人1名,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车辆调度、维护保养、报送次日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和押运员信息。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公司的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能反应要求的业绩内容)。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10月31日17:00 至2024年11月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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