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公司大唐万宁礼纪香斑 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大唐(万宁)礼纪镇斑斓种养基地 20MW 分布式农光互补光伏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2404-469006-04-05-3047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海南清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融资租赁:2:8,招标人为大唐海南清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10HN2-ZB029
2.2 项目名称:海南公司大唐万宁礼纪香斑 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2.3 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香斑种养基地香斑(万宁)科技有限公司内
2.4 建设规模:5MW
2.5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176 日历天,项目要求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实现首次并网发电。
2.6 招标范围:大唐万宁礼纪香斑 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送出线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消防系统、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整个工程项目的的设计及优化、设备供货、电缆附件、组件支架、桩基、材料采购等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协调与电网关系,编制并网接入方案,取得电网接入报装批复,完成相关施工,实现项目并网;协同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对外协调(含电网、政府、村民);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甲供设备材料卸车、保管、场内二次倒运;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归档和竣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包含配合送出工程验收、倒送电)、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建设项目的设计及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此,光伏安装场地的测绘,桩基础布置,光伏组件布置方案设计,消防系统设计、组件支架系统及其基础设计,集电线路设计,箱变布置设计,送出工程设计),所安装屋顶荷载复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
(2)设备材料部分: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直流电缆、厂区内集电线路电缆;除甲供设备外(箱变、SVG 设备及送出线路电缆等其余设备和
材料、电缆及附件、组件支架、支架基础、材料采购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
(3)建筑安装部分: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土地清表、平整及恢复、桩基础施工、支架及电气设备基础施工,支架及组件安装,防水施工,消防系统施工,电气一次、二次设备、施工期和运营期视频监控系统、并网系统安装,集电线路施工,电能计量与采集装置安装,施工用电、用水,遮挡树木修剪,新建门式刚架结构、阳光挡雨棚、光伏车棚和地面电站、送出工程等。)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4)其他服务:环境监测仪的采购、施工期视频监控系统、运营期视频监控系统(带火灾探测报警功能)、安装及调试;完成整体项目并网首年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配合招标方签订屋顶租赁合同或能量管理协议;并网接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配合完成项目的报建,根据电网批发的接入方案,负责接入部分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电网相关标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档案验收、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配合项目整体验收移交生产,培训的服务,由承包人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咨询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集电线路施工范围、分界点、接入情况:采用 0.4kV 并网的光伏方阵的集电线路就近接入用户专用变压器 0.4kV 侧,施工范围为逆变器至用户专用变压器0.4kV 侧断路器之间的线路和设备。采用 10kV 并网的光伏方阵的集电线路就近接入光伏专用变压器 0.4kV 侧,施工范围为逆变器至升压变压器 10kV 侧断路器之间的线路和设备、升压变压器及升压变压器至开关站内并网柜的断路器之间的线路和设备。
与电网对端间隔的分界点:各项目接入的开关站用户计量表下端。
屋面结构分界点:屋顶光伏的光伏组件安装结构需根据现有屋面结构进行设计并施工;车棚光伏采用即钢结构车棚作为光伏支架,光伏组件作为车棚棚顶。
本项目因采取锚固式支架基础,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屋面防水破坏区域进行修复。
该项取得大唐海南公司开工批复后开始实施,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四级和承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四级和承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4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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