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年产脱硫灰量为7.5万吨,(含1-3号炉脱硫灰及3号炉除尘灰),此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量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产量的增减。
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2个自然月结束或达到合同量7.5万吨后自动结束。服务地点: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万吨的火电厂副产品(合同内容包含石膏或粉煤灰或除尘灰或炉渣或脱硫灰)销售或处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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