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招标项目为食品及原材料供应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食材。采用框架式招标,各需求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分别送货,按照实际采购品类和数量进行结算。若招标方需要采购扶贫产品,中标方需要配合扶贫产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2招标范围:为广东电网公司本部食堂、直属实施机构食堂、直属各供电局(广州局除外)食堂采购食材,包括食堂所需水果类、牛奶类、肉菜类等,并提供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含配送,中标人需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配送)。详见附录A《技术规范书》、附录C《采购范围清单》。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1 |
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生产调度基地、粤电大厦、公司党校食堂2025-2026年食材采购(水果类) |
2976.35 |
1 |
水果类1 |
1779.83 |
/ |
5 |
2 |
2 |
水果类2 |
1196.52 |
|||||
3 |
2 |
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生产调度基地、粤电大厦、公司党校食堂2025-2026年食材采购(牛奶类) |
1027.78 |
1 |
牛奶类1 |
616.67 |
/ |
5 |
4 |
2 |
牛奶类2 |
411.11 |
|||||
5 |
3 |
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生产调度基地、粤电大厦、公司党校食堂2025-2026年食材采购(水果、牛奶类除外) |
8013.97 |
1 |
水果、牛奶类除外1 |
4808.4 |
/ |
10 |
6 |
2 |
水果、牛奶类除外2 |
3205.57 |
|||||
7 |
4 |
东莞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12080 |
1 |
东莞供电局(标包1) |
7020 |
/ |
15 |
8 |
2 |
东莞供电局(标包2) |
5060 |
|||||
9 |
5 |
湛江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12038.93 |
1 |
湛江供电局(标包1) |
6038.98 |
/ |
15 |
10 |
2 |
湛江供电局(标包2) |
5999.95 |
|||||
11 |
6 |
汕头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11400 |
1 |
汕头供电局(标包1) |
8000 |
/ |
15 |
12 |
2 |
汕头供电局(标包2) |
3400 |
|||||
13 |
7 |
阳江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7224 |
1 |
阳江供电局(标包1) |
5127.36 |
/ |
10 |
14 |
2 |
阳江供电局(标包2) |
2096.64 |
|||||
15 |
8 |
汕尾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5849.68 |
1 |
汕尾供电局(标包1) |
3428.88 |
/ |
10 |
16 |
2 |
汕尾供电局(标包2) |
2420.8 |
|||||
17 |
9 |
河源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5034.546 |
1 |
河源供电局(标包1) |
2718.316 |
/ |
10 |
18 |
2 |
河源供电局(标包2) |
2316.23 |
|||||
19 |
10 |
珠海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4223.78 |
1 |
珠海供电局(标包1) |
2544.31 |
/ |
5 |
20 |
2 |
珠海供电局(标包2) |
1679.47 |
|||||
21 |
11 |
潮州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4020 |
1 |
潮州供电局(标包1) |
2181 |
/ |
5 |
22 |
2 |
潮州供电局(标包2) |
1839 |
|||||
23 |
12 |
梅州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3847 |
1 |
梅州供电局(标包1) |
2185.75 |
/ |
5 |
24 |
2 |
梅州供电局(标包2) |
1661.25 |
|||||
25 |
13 |
揭阳供电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
2523.22 |
1 |
揭阳供电局(标包1) |
1397.2 |
/ |
5 |
26 |
2 |
揭阳供电局(标包2) |
1126.02 |
备注:
(1)标的1-标的3均包含广东电网本部食堂、生产调度基地食堂、粤电大厦食堂、广东电网公司党校食堂;
标的4-标的13仅包含集中采购食堂,不包含三级单位本部属地化采购及自主采购食堂。
(2)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其它关键要素:
(1)项目类别:货物
(2)报价方式:①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分别对每个层级单位进行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报价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中标后,该投标报价费率即为相应层级单位合同签约的中标费率。②各层级单位的投标报价费率*各层级单位的权重值=各项加权报价费率。③各项加权报价费率相加之和=评标费率,评标费率将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详见附录B《投标报价表》。
(3)结算方式及计价依据:
据实结算。食材单价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审核机构参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菜篮子价格、市场询价、历史采购价作为审核依据。结算时采购量经双方确认,各层级单位每月结算价=∑【(每项实际供货数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定的单价×对应层级单位的中标费率)-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扣款】。本项目的供货情况以双方实际采购量确认表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其中询价的市场或大型超市详见技术规范书(附录A);因服务质量考核所扣除的款项参考技术规范书(附录A):《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表》。
2.8框架招标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中标供应商,其他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若该标的无其他中标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该标的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单位框架合同中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6.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7.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 |
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标的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的4-13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
1 |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所有标的 |
2 |
需提供自有或合作屠宰点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影印件须盖屠宰点公章确认,自有的证件持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合作的提供可以证明合作关系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文件)。 |
标的3-标的13 |
3 |
3.1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所有合同款项,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牵头方支付。(1)若食材供应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组成联合体,必须以食材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需提供食材采购资格文件等证明材料,成员单位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所投标包的配送地址总数。(2)若多个食材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食材采购资格文件等证明材料,成员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所投标包的配送地址总数。 食材采购资格文件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自有或合作屠宰点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影印件须盖屠宰点公章确认,自有的证件持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合作的提供可以证明合作关系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本项目所有资质要求。 |
标的4-标的13 |
备注:/。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7日21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4日21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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