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长海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庄河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花园口南侧海域,黄海海域长山列岛 和石城岛之间。风电场横向跨度约 5.0km~9.5km,纵深约 19.1km,水深约 10m~15m,中心点距离岸 线约 17km、距离海洋功能区划中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约 13km,规划面积约 100.8km2。陆上集控中心位 于花园口经济区后花线西侧玫瑰街南侧,总用地面积 2.67 万 m2。
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位于长海海域)规划装机规模为 220MW,拟安装 21 台单 机容量不小于 10MW 的风电机组,风电机组所发电量通过 4 回 66kV 集电海底海缆接入 220kV 海上升压 站,升压后以双回 220kV 海缆登陆,之后转陆上双回220kV 架空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一回 220kV 架空线路接入花园口220kV 变电站。
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庄河海域)规划装机规模为 180MW,拟安装 17 台单 机容量不小于 10MW 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双回220kV 海缆、双回陆上 220kV 架 空线路、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量通过 4 回 66kV 集电海底海缆接入 220kV 海上升压站, 升压后以双回 220kV 海缆登陆,之后转陆上双回220kV 架空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一回220kV 架空线路接入花园口 220kV 变电站。
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共用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双回220kV 海缆、双回 220kV 陆上架空线路、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及 40MW/160MWh 储能设施等,共用部分位于庄河市,属于花 园口Ⅱ项目。
工期要求:计划 2024 年 12 月开工,2025 年 11 月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5 年 12 月全部机组并 网发电,2026 年 5 月竣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规格型号及数量 |
交货期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2 024-11- 01-486- 01 |
大连市花 园口Ⅰ、Ⅱ 海上风电 项目海底 光电复合 电缆及附 件采购 |
1、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 电项目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采 购 : 66kV 海 底 光 电 复 合 海 缆 36.97km 及附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供货清单。 2、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 电项目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附件采 购:双回 220kV 海底光电复合海缆 (单回 17.8km)及附件采购,66kV 海底光电复合海缆 33.41km 及附件 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 |
220kV 海 缆 及 附 件 要 求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全部到 货,首批 66kV 海缆及附件 要求2025年 7 月 30 日前到 货,具体发运时间和数量以 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 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 设备质量问题。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大连 市花园口Ⅰ、 Ⅱ海上风电项 目海底光电复 合电缆及附件 采购 |
(1)投标人应具有 220kV 电压等级海底光电复合海缆的型式试验报告(三芯,单 芯截面 500mm2 及以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2)投标人应具有66kV 电压等级海底光电复合海缆的型式试验报告(三芯,单芯 截面 400mm²及以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产时间为准)应至少 具有 2 个国内海上风电项目单根 10km 及以上、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海底光电复合 电缆运行一年以上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及投运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产时间为准)应至少 具有 1 个国内海上风电项目 66kV 电压等级海底光电复合电缆运行业绩,并提供符 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及投运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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