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温州南站旅途易购铁路便利店直营店装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温州南站。
2.2 项目内容:温州南站旅途易购铁路便利店直营店装修。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2.4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的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库内企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3日期间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