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220kV输电工程为新建中天合创风光电场220kV 升压站(以下简称220kV 升压站)至中天合创制氢厂 220kV 降压站(以下简称220kV 制氢站)双回 220kV 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64km,本期投运一回。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0kV输电线路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交叉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等)、临时用地等所有必要的合规性手续办理,以及植被恢复、外部协调、调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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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等级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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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 |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220kV输电工程 |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300天(其中施工工期240天,并网验收60天),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3月1日。
2.4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线路起点为:乌审旗乌审召镇布日都嘎查东部、乌嘎线(S215)西侧待建 220kV 升压站,讫点为:乌审旗图克镇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园区东部、葫乌线西侧待建 220kV 制氢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
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或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施工范围),提供的材料扫描复印件模糊不清晰的,或证明材料证明性不足的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任命文件,业绩不包括技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
3.3.2施工负责人
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有:
(1)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任何职务,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承诺书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3.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建成投产的220kV及以上电力工程EPC或PC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施工范围)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或其它电子图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5)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如投标人澄清此条,在评分办法“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中视为较差,本项酌情扣分。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00到2025年12月18日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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