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2年期船用燃油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生产成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展路839号
2.2 项目规模: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所属自有船及全资子公司(华远星海运(天津)有限公司)所属自有船2年期船用燃油[船用残渣燃料油180CST(含硫量小于0.45),预估使用量26425吨]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石油产品-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2年期船用燃油框架采购项目):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所属自有船及全资子公司(华远星海运(天津)有限公司)所属自有船2年期船用燃油[船用残渣燃料油180CST(含硫量小于0.45),预估使用量26425吨,其中预估华北地区加油量23783吨、东北地区加油量1322吨、华东地区加油量660吨、华南地区加油量660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油产品-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2年期船用燃油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所有或租赁开展供油业务的加油船数量不少于1艘(自有加油船提供所有权证书原件扫描件;租赁加油船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船舶的相关合同内容)
9.业绩要求: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09 10:10到2025-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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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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