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距离省会西宁市中心公路里程约830km,距离格尔木市中心公路里程约35km,距离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线距离约40km,G109国道从下水库西侧约1km处通过,国道G109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道路状况良好。格尔木市有G6京藏高速,向东可达西宁市,G3011柳格高速向北可达甘肃省,电站下库距离高速路入口公路里程28km。电站总装机24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安装8台300MW立轴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Ⅰ级建筑物设计。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沥青,预估采购总量为16100吨,其中SG70沥青700吨、SG90沥青4700吨、SBS 改性沥青(I-A 类)9200吨、阳离子乳化沥青1500吨。实际交货数量及比例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2.2.2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2026年7月至2029年3月,具体根据买方发货通知按批次交货。实际供货数量、比例及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卖方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卸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为沥青生产企业或沥青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仅能代理一家沥青生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沥青生产企业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业绩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沥青生产企业,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不少于3000吨的水工沥青(种类应为SG70沥青、SG90沥青、水工SBS改性沥青中的1种或多种)的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或业主证明等,销售发票须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结果)。
②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代理的沥青生产企业具有累计不少于3000吨的水工沥青(种类应为SG70沥青、SG90沥青、水工SBS改性沥青中的1种或多种)的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或业主证明等,销售发票须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结果)。
B、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累计不少于3000吨的水工沥青(种类应为SG70沥青、SG90沥青、水工SBS改性沥青中的1种或多种)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签订日期、货物名称等关键内容),且合同需具有实际供货量(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1张销售发票及发票查询结果)。
(3)人员要求:无;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取得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要求见资质条件)。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7日08时30分至2026年2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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