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2000MW(4×5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
(1)材料供应期:大坝一期面板表面加强防渗施工安排为2026年5月至6月,第一批次材料拟供货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前;大坝二期、三期面板表面加强防渗施工安排为2026年6至7月,第二批次材料拟供货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前;各批次实际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买方下达的供货书面通知为准。
(2)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拉哇水电站枢纽工程竣工验收安全鉴定通过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非金属材料-大坝面板表面加强防渗材料采购: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大坝面板表面加强防渗所需土工膜为软质增塑剂聚氯乙烯土工膜(本招标文件均简称为“PVC-P土工膜”),其中所需PVC-P光面土工膜(2.5mm)20633㎡,PVC-P复合土工膜(2.5mm)71258㎡,EPDM橡胶垫(5×80mm)56064m,不锈钢化学螺栓(M16×190mm)13805套,不锈钢圆形螺帽(M16)13805个,U型不锈钢压条(80×40×5mm)2761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非金属材料-大坝面板表面加强防渗材料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生产制造企业和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应具有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独家授权。
9.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防渗PVC土工膜产品须具有单个合同用量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应用业绩。
(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本厂家直接签署的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须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自身作为签约方签订的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符合本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同时须附上投标人与该厂家签订授权经销协议或供货合作协议。
(3)上述业绩证明文件中均须清晰显示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信息,并提供对应的到货验收单、结算发票等辅助材料,作为业绩真实性的佐证。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05 14:00到2026-03-11 1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