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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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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增容项目工程总承包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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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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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工路2号。厂区占地面积10.29万平方米,一期工程 2 套 S109E型天然气发电于 2005 年全面投产运行,为2套GE的2×180MW级9E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套三菱M701F4型天然气发电于2025 年全面投产运行,为2套三菱F级2×498MW级燃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本工程在珠海深能洪湾有限公司厂内的二期机力塔顶、启动锅炉房屋顶、中海油围墙南侧、化水楼北侧空地、光伏风雨长廊、污水处理区域、老柴油橇屋顶、对外供冷管上方、厂区南面侧空地、机滤间屋顶、循环水泵房屋顶的剩余未安装组件区域布置光伏组件,接入厂用电低压系统。
本工程装机总容量约为1161.45kWp,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150天,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具体的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计划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允许设计部分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确认分包方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且分包方应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如不分包,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施工及设计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含分包方)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即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已中标但未开工的项目视同在建工程项目);(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6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不属于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是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8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因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台调整后已不能查询人员信息,本次招标项目省外企业不需要提供人员信息情况打印页。(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注册登记信息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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