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清能煤化工公司液氮(框架协议2年)(限额以下)招标项目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交 货 期: 框架协议2年,每批次交货期5日历天。
2.6质 保 期:质保期为到货18个月或投入使用12个月。
2.7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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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 限制条件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主机型号 |
生产厂家 |
需求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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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氮 |
氮气纯度(体积分数)≥99.99%,O2含量(体积分数)≤50ppm,H2含量(体积分数)≤15ppm,CO含量(体积分数)≤5ppm,CO2(体积分数)≤10ppm,甲烷含量(体积分数)≤5ppm,水含量(体积分数)≤15ppm。 |
执行GB/T 8979-2008《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中纯氮技术要求 |
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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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合成装置、气化装、压缩分离装置。 |
框架协议2年,危险化学品。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若生产厂家投标,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氮(压缩的或液化的)〕;若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液氮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若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3)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逐项注明生产厂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1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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