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13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拟需劳务派遣人员192人,其中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6人,辽河石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2人,辽宁宝恒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12人,盘锦宝来东湖温泉宾馆有限公司43人,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人,盘锦铭达道路运输有限公司11人,沈阳东和有机化工有限公司2人,沈阳新蜡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3人,牡丹江市西三供油有限责任公司1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公司及人员,具体以所属公司实际需求为准(现有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详见附件)。
2、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劳务派遣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并在合同中标注劳务派遣人数;合同中无法体现具体人数的,须提供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派遣人数证明资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须承诺劳务派遣人员满足以下要求:满足招标人岗位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调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如中标)须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医保超龄部分自行清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提供格式自拟承诺)
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格式自拟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3日8时30分到2026年5月20日16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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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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