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南荣田电站运行管理外包项目
2.2 招标单位: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南荣田电站
2.4 招标范围
2.4.1 南荣田电站全站设备运行管理。
全面负责全厂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置,统筹协调全厂设备缺陷消除工作,保障设备始终处于健康、安全的运行状态。组织、协调并安排所辖人员执行相关设备操作任务,开展监视、巡视与负荷调整,并做好相应记录。在事故或应急处理期间,迅速组织本班组人员开展应对处置。审核并签发“两票”,监督和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配合机组检修或设备启动等试验工作,在审查各项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后予以实施,确保机组检修、启动及运行等工作顺利完成。管理班组工器具及图纸资料,确保其合规且受控。组织开展班组各项技术培训,及时学习并掌握新工艺、新规程与新技术,以满足岗位工作要求。准确执行电网调度指令及生产调度计划。具体参照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运行管理标准》、《岗位标准》。
2.4.1.1 人员配置要求与资质
受托方设有专门的水电站运维管理机构,具有满足办公要求的固定办公地点。
定员与排班:8名运行人员外加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需驻场),每班至少≥2人,一人监盘一人巡检,需 24 小时倒班,节假日要求不变。业主有对派驻人员的面试权、否决权,以及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的权利。
持证要求:运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满足每班至少配置一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或维保)。
2.4.1.2 安全生产责任
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协议和甲方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乙方人员应按甲方“承包商人员和公司员工同等管理”的要求,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安全学习等并做好记录。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巡回检查、定期试验轮换)和监控录像,违章作业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担责。
乙方所有人员均需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保险。
2.4.1.3 工作界面与物资归属
工器具:日常操作工器具(如万用表、测温枪)、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靴)由乙方自带;大型专用工器具或精密仪器由甲方提供。
耗材与备件:运行期间使用的普通消耗材料(手电、笔、打印纸、笔记本等低值易耗品)由乙方承担;若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维修备件及费用由乙方赔偿。
厂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非法闯入人员制止,外来人员登记。包含厂区保洁、除草、设备卫生等。
2.4.1.4 数据与调度汇报
调度对接:运行值班人员须具备临沧地调调度受令资格,并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调度报表及时准确上报调度系统。
报表报送:每日/每月的发电量、上网电量、设备运行时间、水耗率等生产报表,需按时提交给甲方。
2.4.1.5 退出与交接机制
合同到期或中途解约时,在“过渡期”新委托单位完成交接前,由乙方继续开展运行工作,相关费用按合同期金额分摊;“资料交接”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作为合同终止的必要条件。
2.5 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其他
甲方免费为乙方合同期派驻人员提供住宿房间,房间内物品自理。合同期乙方就餐、交通、现场饮用水等后勤费用自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力发电或发电技术服务。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水力发电委托运行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签署页等关键页面)等证明材料。
3.4 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水电站管理经验。
3.5 运行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临沧地调调度受令资格(提供系统截图)、高压电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运行人员具备中专(相当)及以上学历且水电站运行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无职业禁忌症。
3.6 承诺3个月内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满足每班至少配置一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或维保)。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起至2026年7月2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