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电力交易AI辅助决策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委托开发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电力交易AI辅助决策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委托开发项目。
(二)项目概况:依托投标人在电力交易领域以及电力交易相关系统开发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和方法,结合招标人全资母公司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在新疆范围内的主营业务、现有装机情况及电力交易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为研发并交付涵盖发电侧新能源、独立储能、售电的电力交易辅助决策系统、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三)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次委托开发服务为新风售电公司开发电力交易AI辅助决策系统,包含售电核心业务模块、发售一体协同模块、系统底层架构、硬件配套、安全建设、技术服务等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技术规范书。(注:(1)系统使用全生命周期内,若新疆电力市场规则发生变化,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新迭代。(2)投标人需对功率预测数据进行优化,以提高发电出力预测准确率。)
(五)供货及服务期限
1.整体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系统全功能开发、软硬件部署、联调测试、初验并上线试运行;
2.试运行期:初验完成后试运行4个月,根据新疆电力市场规则及业务需求完成功能迭代、优化适配,试运行合格后开展终验;
3.质保期: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1 年免费质保服务;
4.系统全年7×24小时运行,年可用率≥99.9%,接口服务可用性≥99%;
5.云服务器前3年租赁及维护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MI三级及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资质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软件产品至少1份软件著作权证书;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发电侧电力交易辅助决策系统开发业绩(以上业绩合同金额均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建设内容等体现关键内容的页面,并能够提供项目相关的发票扫描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损益表)等,且不能为连续两年亏损;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8月13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