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
2.2 项目规模:2x66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根据本合同暂定总价或合同截至时间,任一个先到,即合同终止。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供货需求后24小时内,应将合格的石灰石粉,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陕西榆横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采购石灰石粉1.9万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非金属材料-陕西榆横电厂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明确预供石灰石粉的生产厂家,并提供每个石灰石粉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或合作协议或合同资料等有效证明材料;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石灰石粉供应业绩至少2项(且有效合同业绩供货总数量不少于5000吨),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内容,必要时附技术协议,以及业主提供的入库清单、结算发票等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05 09:15到2026-08-12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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