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抚宁燃气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厂前区建筑外檐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天绿能抚宁燃气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厂前区建筑外檐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20%,银行贷款8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480MW级热电联产项目。
2.招标内容与范围:新天绿能抚宁燃气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厂前区建筑外檐工程。厂前区建筑外檐工程,包含外墙的装饰工程,包括墙、柱基层处理、找平、抗裂砂浆及所有外墙水包砂工程、铝板幕墙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等,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施工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L/T5210 1~6、《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和《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20%,银行贷款80%,已落实。
4.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时间:本标段计划2026年09月05日开工,2026年10月25日完工。以上为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的正式员工;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B本,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在近五年(2021年1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全过程担任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项目并已经投入使用的项目经理正职。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证书复印件及业绩的相关证明,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二个及二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8-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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