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河南公司)灵宝青山二期50MW 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灵宝市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灵宝市
2.4 建设规模:5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12 月30 日至2027 年09 月30 日,275 日历天。(此时间为绝对工期,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施工准备(进场)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及监理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升压站土建、电气设备、附属设施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架空和地埋)施工;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桩基施工及第三方检测、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及测试)及附属道路施工;塔筒接卸货、吊装及塔筒附件安装,8 台风机接卸货、吊装及风机设备的安装;负责本项目所有临时用地的复垦、验收(包括复垦验收报告编制及审查);负责办理本标段图纸外其他临时占地(包括临建设施、吊车组装占地)的协调、租用、补偿(包括青苗、附着物、占地费等)与复垦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报价为综合考虑;负责沉降观测点制作及埋设,含沉降观测点保护盒的制作及安装;负责项目消防备案、检测及验收通过(含原升压站备案变更);负责项目质检工作的组织和相关会务和检查费用。
本标段改建升压站内容包含:站区临时围挡(与一期可靠物理隔离)、绿化及站区所有建(构)筑物、电缆沟、设备基础、站内道路、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路灯及路灯基础、防雷接地等。110kV 配电装置、1 台主变及附属系统和SVG 等。站内与一期共用系统的接入和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5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5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8月 25日至 2026年 09月 08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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