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产业技术分公司P型西门、P型北门、N型西门、N型东门、硅片厂区、堆场24小时值守,厂区内外及围墙周围定期巡逻(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蹲守)保安服务,协助委托人做好灾害事故、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
项目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产业技术分公司位于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硅路4号,其厂区包括P型厂区、N型厂区、硅片厂区、综合办公楼等生产厂区等区域。
服务服务工期: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10月16日起至2029年10月15日止。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4A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物业服务,其中至少2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其中至少1项业绩中应包含秩序维护服务内容(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金额);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