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姜家湾煤矿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运输处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市姜家湾煤矿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运输处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市姜家湾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为了大同市姜家湾煤矿生活垃圾清运及工业垃圾合规清运处置,保护矿区环境清洁卫生,避免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提供垃圾车清运且安全处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市姜家湾煤矿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运输处置:
标段(包)内容:垃圾场配备专用垃圾箱,生活垃圾清运及工业垃圾处置必须及时、快捷、定点清运垃圾,杜绝延期拉运、积存的现象出现。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大同市姜家湾煤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大同市姜家湾煤矿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运输处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同时具备3.2.1或3.2.2项资质;
3.2.1 如果是填埋处置(工业固废垃圾):
3.2.1.1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不是供应商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1.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供应商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1和3.2.1.2至少有一项须为供应商自有。
3.2.2 如果是综合利用(工业固废垃圾):
3.2.2.1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供应商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2.1和3.2.2.2至少有一项须为供应商自有。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清运或垃圾处置或垃圾综合利用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8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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