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2026-2029年电动车框架采购项目(3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具体招标采购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12897352 | 电动三轮车\YJ1200DZH-5 | 台 | 130 | |
2 | 12893956 | 电动三轮车\ZS1200DZH-2A | 台 | 150 | |
3 | 12895652 | 电动自行车\TDT02315Z | 台 | 200 |
注:(1)“物料名称”中所涉及的品牌或厂家,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
(2)框架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 2029 年 9月30日实际服务内容及结算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交货时间及地点:接到需求单位采购订单后40日内,按约定交货时间直送运输至需求班组(陕西省榆林市、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忻州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后进行验收。(具体位置详见使用单位下采购订单的地址)
2.1.2本项目货物一览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不超单项预估数量的 110%。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已接收的货物数量乘以物品单价的结果为准;付款比例: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付全款的90%,剩余 10%留作质保金在使用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电动自行车或电动三轮车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以及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发票扫描件的信息和税务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如果合同中未体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三轮车需提供对应的技术文件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2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