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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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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2.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的设计及制造能力(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产品的系统集成资格的代理商或对本项目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年检有效)。(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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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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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2017年1月-至今)在国内类似产品(冶炼、矿山或选矿等项目的DCS系统)的生产或销售业绩(同一项目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所提的有效业绩必须包括合同签字页、标的物清单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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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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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