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5套功能完整的带式输送机及相关的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 90天
2.4交货地点:山西朔州
2.5 报价方式:含税总价(含税,万元)
2.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且买受人收到出卖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函证有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提供该设备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受人支付该设备价款的【60%】;
(3)每台机组试运行,性能验收合格,支付设备价款的的【20%】;
(4)留设备总价款的【10%】 作为质保金,本工程两台机组完成168h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起最低12个月后并提供相应付款资料后付清(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报价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3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无不良记录);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本公司及代理产品的销售业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3月23日9:00:00 至2023年03月31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