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车辆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车辆运营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车辆运营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华能运河电厂
2.5 服 务 期: 一年。
2.6 招标范围: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车辆运营服务,用于公司日常公务用车、24小时生产值班和公司内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运营服务。车辆由招标人提供,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均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车辆的运营服务,负责人员的配备及管理,投标人必须依法与投标人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投标方服务人员缴纳各项保险,投标人须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报招标方备案。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车辆运营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车辆运输服务或车辆租赁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页面等。
(2)其他要求:项目经理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一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柴 源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刘 静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欢迎拨打手机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