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北留镇 (阳城电厂) 。
2.2 机组容量:6×350MW+2×600MW。
2.3 计划服务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需对阳城电厂产生的 20 万吨 (含石膏泥) (其中阳 城国际 13 万吨,大唐阳城 7 万吨) 脱硫石膏进行运输和处置,由投标人从招标 人石膏库下使用全封闭式运输车辆将石膏运输、装卸 (含石膏泥) 倒运至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批复的可处置石膏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全过程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安全、环保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 投标人需提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固体废弃物处置的批复文件 (批复内容须包含石膏可作为填充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相关内容) 。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3.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 (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