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低压旁路供热改造EPC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2.2项目规模:新增热再至工业抽汽管道并加装减温减压装置;新增一路热再至采暖蒸汽管道并加装减温减压装置。通过中调门特性试验及逻辑优化,实现低负荷期间中调门控制热再压力的目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施工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包括改造方案的工艺、电气、热控、土建、总交方案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储存、安装、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试验、检验、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特种设备注册、后评估等全部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9-QT-07801 |
1号机组低压旁路供热改造EPC承包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机组低压旁路供热改造EPC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火力发电)或以上资质
1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报名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两项已完工的汽轮机本体供热类改造或供汽系统改造施工或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1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2-15 11:21到2023-12-2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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