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台山电厂露天煤场封闭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露天煤场封闭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露天煤场封闭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1)新建2座直径为120m,单座储煤量为20万吨的圆形煤场,包括增加相关配套系统及设备、建构筑物等附属设施;
(2)水系统、控制系统接入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现有生产系统,并恢复道路、草坪以及建筑物;
(3)智能智慧建设:一体化智能管控平台,数字化煤场管理系统,安全、环保监测和智能巡检系统建设;
(4)不包含2台圆形堆取料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单体试验,不包含一期干煤棚拆除。
2.1.3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4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跨不小于120米条形(或直径不小于120米圆形)钢结构煤场封闭EPC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的EPC业绩),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条形(或圆形)钢结构煤场封闭EPC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条形(或圆形)钢结构煤场封闭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条形(或圆形)钢结构煤场封闭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项目允许分包,相关分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提供对应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 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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