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水城区发耳150MW农业光伏电站已由省能源局下达《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水城区发耳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3〕3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公司控股65%、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5%);水城区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由省能源局下达《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水城区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2〕102号)批准建设;水城区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及220kV送出工程项目由省能源局下达《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水城区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3〕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大唐贵州发电有公司65%、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5%,招标人为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水城区猴场乡境内。
2.2项目概况
2.2.1水城区发耳农业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1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95.0048MWp,同步建设一座发耳220kV升压站,扩建一个发耳500kV升压站间隔,新建长约16.5km的220kV输电线路工程,新建发耳220kV升压站及扩建发耳500kV升压站间隔均配套建设主变、SVG、GIS、电气一次、二次、调度自动化、视频监控、安防、水电、消防等相关设备及系统工程,其中光伏电站通过多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发耳220kV升压站送出。
2.2.2水城区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交流侧容量为1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95.0048MWp,通过多回集电线路接入猴场二期220kV光伏升压站,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送至220kV发耳农业光伏电站汇集站母线,线路长度约48km。
2.2.3水城区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为39.6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4.10944MWp,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打捆送出。
2.3监理服务期限:
水城区发耳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新建工程建设,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相关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水城区发耳150MW农业光伏电站、发耳220kV升压站新建工程、发耳500kV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220kV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场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并网光伏场区、逆变器、箱变及集电线路建筑工程,并网光伏场区、逆变器及箱变设备安装工程;光伏场区至发耳220kV升压站的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直埋电缆)工程,消防施工监理;发耳220kV升压站新建工程建设,发耳220kV升压站新建建筑、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发耳500kV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建设,发耳500kV升压站间隔扩建建筑、设备安装、调试工程;220kV输电线路工程,220kV输电线路建筑、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接入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达标投产、质保期(2年)内缺陷消除监理工作,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等(水环保施工及监测的监理不在本标段监理工作范围内)。
2.4.2水城区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及220kV送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并网光伏场区、逆变器、箱变及集电线路基础工程,并网光伏场区、逆变器及箱变设备安装工程,场区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直埋电缆)工程,消防施工监理,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及220kV发耳汇集站内间隔及母线连接,220kV升压站建筑、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接入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达标投产、质保期内缺陷消除监理工作,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等(水环保施工及监测的监理不在本标段监理工作范围内)。
2.4.3水城区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设计文件审查、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并网光伏场区、逆变器、箱变及集电线路基础工程,并网光伏场区、逆变器及箱变设备安装工程,场区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直埋电缆)工程,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35kV侧工程及调试,接入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工程,消防施工监理,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达标投产、质保期内缺陷消除监理工作,工程档案验收工作(水环保施工及监测的监理不在本标段监理工作范围内)。
2.5招标编号:CWE*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50MW(或MWp)等级及以上光伏或风电电站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共2名(其中水城区发耳农业光伏电站新建工程1名,水城区猴场幸路村农业光伏电站、水城区猴场二期农业光伏电站新建工程共用1名),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备1个及以上50MW(或MWp)等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或风电电站项目总监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和与拟派人员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投标提醒:
3.9.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9.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