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总投资约 26 亿元,占地面 积约 171 亩,拟建设容量为 2×538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同步建设 SCR 脱硝
装置。本工程 2024 年初开工,计划于 2025 年 7 月全面投产。
2.2 服务期限:暂定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下
发的进场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区域、生活办公区域的安保服务工作(不含主体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的安保服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安保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 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回访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注意事项:
3.8.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8.2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8.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项目经理委托书需要满足签 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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