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上安电厂3号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10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河北公司上安电厂3号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
2.2 规 模:上安电厂总装机容量2560MW,1、2号机组为两台350MW亚临界纯凝机组1990年投产,3、4号机组为两台330MW亚临界纯凝机组1997年投产,5、6号机组为两台600MW直接空冷机组2008年投产;上安电厂1号、2号储煤场已于2019年完成封闭改造,两座煤场设计总存煤量32万吨,最大存煤量38万吨,目前封闭煤场储煤能力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本次计划对3号煤场进行封闭改造;3号煤场位于2号煤场的东侧,煤场四周安装有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挡墙内侧尺寸为102m,长度方向为268m,东南角有一缺角,经过现场大致测量,考虑3号煤场周边影响因素,煤场面积约为26000㎡;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对上安电厂3号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设计,包含桩基基础、螺栓球网架结构;还包含与其配套的消防、火灾报警、照明、喷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雨污分离设施、周边道路、机械化工艺改造等和煤场封闭相关的附属设施和系统进行设计;
2.3 标段划分:上安电厂3号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
2.5 服 务 期:上安电厂3号煤场改造工程按计划分步实施,全部项目于2024年完成,图纸须满足施工要求,2024年9月1日完成主体封闭,具备储煤条件,设计图纸顺序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主要节点工期:(1)初步设计期限为10天,投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完成设备采购、建筑施工、网架结构安装施工、其他附属系统等招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2)施工图设计期限为: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建设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完成电子版图纸及蓝图并提供给招标人;(3)竣工图设计工期为网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4)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等工作;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审核确认并执行;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质勘测,包括本工程所需地质、和本工程相关的周边建筑物结构、地下管网、电缆布置情况;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等技术工作,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一切实施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所有必须工作,勘察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2)编制初设报告,根据《华能上安电厂新建3号煤场及配套封闭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说明书,明确项目工程规模、设计原则、设计依据和标准、投资效益,确定用地范围,施工与验收,工程量等汇总,对下阶段的设计要求,相关附件,并提出设计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表、工程概算书,设备采购招标、建筑施工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全部工程需要的土建、钢结构及其他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参加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正式初设报告,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本项目相关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建筑施工等标段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3)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确定终版设计图纸,提交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制造、安装详图,编制工程预算,配合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技术服务等工作;4)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跨度不小于100米的钢结构封闭设计业绩(须提供体现跨度大小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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