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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智慧能源调控中心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1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智慧能源调控中心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智慧能源调控中心EPC项目

2.2项目类型: EPC 总承包类

2.3项目概况:为了深入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就地消纳,提升包头铝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保障包头铝业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新能源项目建设和接入系统要求,全面实现新能源、火电、储能及负荷端一体化调度和新能源远程监控目标,建设包头铝业智慧能源调控中心。

包头铝业相关的新能源项目共有2个,其一是包铝自己投资建设的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其中风电100万千瓦,光伏20万千瓦,配套建设220kV线路工程,项目建设地为达茂旗,接入电网500kV包风1变电站。其二是包头铝业与三峡新能源、蒙能集团、上海懿晟共同为投资主体建设的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90万千瓦风电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其中新能源分为三个项目,三峡新能源投资建设50万千瓦风电,蒙能集团投资建设20万千瓦风电,上海懿晟投资建设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为达茂旗,包头铝业负责投资建设负荷端项目(华云三期)、储能工程和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全部绿电由包头铝业负责消纳,项目接入电网500kV包风1变电站。

包头铝业自建的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六类市场并网新能源实施细则中的“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主要依托于包头铝业自身火电机组调峰能力实现新能源消纳,细则要求新能源和火电总出力不超过火电最大出力。

包头铝业负责消纳的9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六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中的“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主要依托于项目储能系统和负荷端调峰来实现新能源消纳,细则要求新能源出力与项目负荷端保持整体平衡,多余电力不向电网反送。

本项目功能范围包括上述两个新能源项目的一体化调控平台和包头铝业自建新能源项目的远程集控功能。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详细以设备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1包头铝业自建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调控平台搭建,实现新能源、火电、包头铝业电解铝负荷端整体电力、电量平衡。调控范围包括120万千瓦新能源、5台合计171万千瓦火电机组(2台33万千瓦亚临界燃煤自备机组和3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自备机组)、5个电解铝系列5个220kV整流变电站(铝一所、铝三所、铝四所、铝五所、铝六所)。

2.5.2包头铝业自建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远程区域集控功能,包括风电、光伏、2座220kV汇集升压站的远程监视、控制及辅助功能。

2.5.3包头铝业负责消纳的9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调控平台搭建,实现新能源、储能系统、电解铝负荷端整体电力、电量平衡。调控范围包括三峡新能源50万千瓦新能源场站、蒙能集团20万千瓦新能源场站、上海懿晟20万千瓦新能源场站、135MW/54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1个电解铝系列1个220kV整流变电站(铝七所)。

2.5.4基于上述2.5.1、2.5.2、2.5.3功能和范围下的全部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备供货、软件开发和施工、调试工作。

2.5.5对既有火电厂、部分电解铝负荷端变电站(铝一所、铝三所、铝四所、铝六所)进行功能性改造施工、相关设备供货、调试等工作。

2.5.6负责新建调控机房、调控大厅的装修及涉及到机房、调控大厅的布线等工作。

注:上述一体化功能按照两个不同项目来划分调控范围,实际上包头铝业智慧能源调控中心只有一个,且火电调峰能力和电解铝负荷端为包头铝业的整体产业,在功能开发时,投标人可统筹考虑,从而实现整体上的一体化平衡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电力调度/调控系统平台应具有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等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或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软件平台检测报告。应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和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电力调度/调控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选用的电力调度/调控系统平台产品应具有至少1个省级及以上电网调度应用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安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 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参与完成过至少1项调控、调度平台建设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等)

技术总工: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与完成过至少1项调控、调度平台建设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等);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参与完成过至少1项调控、调度平台建设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等);

施工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

1.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5-12 9:00至 2024-5-22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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