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4-06-190
1.招标条件
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装修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
2.2工程概况: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包含1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5万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2024年租赁住房装修EPC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项目管理配合、联合验收、竣工备案、交付发包人、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保修期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共享空间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二标段: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其中共享空间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材料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设计及施工工期:45日历天/项目,其中设计15日历天/项目,施工30日历天/项目。
2.10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2200万元。
二标段:约2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
3.3.2人员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
3.3.3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出具承诺);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出具承诺)。
3.8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9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5-3.9项要求。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9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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