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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全国驻场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060
 融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全国驻场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融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全国驻场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人力资源长期驻场服务 融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全国驻场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1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位于:全国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
(1)招标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390万元(含税),预计服务人数为78人。以上采购规模为预估数,最终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
(2)招标内容:①驻场人员将执行项目约定的各项业务交付工作,确保业务交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持与客户的良好互动,主动跟进客户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挖掘客户需求,为客户答疑解惑。②供应商要按照驻场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开展工作,对员工进行岗前入职培训,制作社保公积金明细表;社保、公积金费用缴纳;薪酬账单制作;员工薪资发放;商务合同及员工合同签订;员工个税核算及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员工五险一金新增、停保及咨询政策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2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份额比例为【7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份额比例为【30%】。本项目为协议采购,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的人员数量、总金额等内容。
(4)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费率最高限价为11%,按人工成本为基数的服务费率向供应商进行支付服务费用,人工成本(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每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驻场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型服务项目业绩【同类型服务项目包含: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外包服务等】。
注:①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一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有甲乙双方单位名称的遮盖,须有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用印等;
②提供三份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
(2)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风险查询中存在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军队采购失信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假冒国企记录及行政处罚的。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系亲属。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
(8)在招标过程及后续合作过程中能遵循项目资料保密的原则,避免项目相关信息和文件流失,能够维护采购人商业利益;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8-06 12:00:00起至2024-08-13 18: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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