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公司安全一号文件规划建立公司层面的安全信息化平台。为落实此项工作,安全环保部于3月对公司所属9座矿井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公司及所属各煤矿安全管理信息化薄弱,各类安全信息仍停留在收集状态,且存在各类数据重复收集,未能实现系统管理,效率较低。为了促进公司2024年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效率,需要研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包含矿端系统)。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研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标段(包)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是长治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各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对应手机APP开发,通过此项目实现全面集成矿井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监管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统一隐患排查及验收闭合流程、预警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系统管理证件照等,并可通过手机APP和PC端信息平台数据互通互联,提高隐患治理、高风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报表生成等工作效率。
2.3服务地点: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部署、测试、培训、验收等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提供24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研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研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0 17:30至2024-10-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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