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需求提供食堂厨师、管理人员,加工制作、食堂管理、 排烟设备维护等服务(工作日每日用餐人数约 150 人)。
3、 最高投标限价:498 万元/3 年。
变更内容如下:最高投标限价:459 万元/3 年(年度最高限价为 153 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年度最高限价。
4、 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西街 10 号办公楼食堂、厨房区域。
5、 服务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7 日
6、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列为烟草行业存 在行贿行为供应商以及北京烟草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入期内的情况。
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转 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 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 开标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 1 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文件(非投标人自己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 近三年内在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须 提供书面承诺函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 录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以上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发售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