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海阳核电三 期工程 5 、6 号机组 固定式水下照 明设备(EL91) 及便携式水下照 明设备 (EL92)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廉江市,计划建造两 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计划建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3)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 、6 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阳市,计划建 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按照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阳核电项目 5 、6 号机组 标段二: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
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上述两个标段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合格。
两个标段单独进行评审,按照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考虑厂家的技术实力、制造设备、项目交货期、业主运维便利性、产能情况,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
授标时重点考虑供应商竞争性,保障非能动系列供应链稳定。标段 1 和 标段 2 采用有条件的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标段 1 按照投标人综合排名进行中 标候选人排序推荐;如果标段 2 综合排名第一与标段 1 综合排名第一为同一 投标人,则标段 2 按照本标段其他有效投标人的综合排名顺序进行中标候选 人推荐,且该候选人报价(修正总价)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不超过评标 基准价; ②单项目报价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单项目报价的 105%以内;③技术 得分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分数的90%以上。若其他有效投标人不满足上述条件, 则两个标段均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排名进行排序推荐。
2.2 设备分级:
表 1 设备分级表
标识号 |
CAP1000 设备分级 |
核安全分级 |
抗震类别 |
质保要求 |
D-RAP 分级 |
R 分级 |
EL91 |
E |
NNS |
NS |
QNA |
NA |
NR |
EL92 |
E |
非 1E 级 |
NS |
QNA |
否 |
NR |
2.3 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LJG)
(1)设备数量:EL91(44 套)、EL92(4 套)
(2)技术要求:
l EL91:每台机组提供 22 套 FHS 水下照明。其中水平位置可调型的水 下照明为 6 套,固定型的水下照明为 16 套。详见表 1
表 1 FHS 水下照明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表
种类 |
数量 |
每套 FHS 水下照明包括: 1、照明灯具(包括光源、灯罩、电缆、 灯杆、承压舱和反射镜等电气物项) 2、支撑照明灯具的安装架 3、存放照明灯具的储存箱 4、满足合同要求的备品备件 |
水平位置可调型的水下 照明 |
6 |
|
固定型的水下照明 |
16 |
|
合计 |
22 |
l EL92:每台机组提供 2 套便携式水下照明装置,每套装置主要包括:
(1)照明灯具;
(2)支持照明装置使用、移动的辅助设施;
(3)用于存放从反应堆厂房内移出 2 个照明装置的储存箱。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BLG)、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 5 、6 号机 组(HYT)的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与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LJG) 一致。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5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10 月)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 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10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 取中标行为。
3.7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10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的代理商。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 投标人针对标段 1、标段 2 所有项目同规格、同型号设备的报价单价需保持 一致。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