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12采区建设项目井巷工程一标段
2.2项目类型: 井巷工程
2.3项目概况:在银洞沟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基础上,将暗主斜井、暗副斜井、暗行人斜井由+1290m延深至+1100m,暗回风斜井由+1380m延深至+1100m,布置+1380m、+1340m、+1290m、+1250m、+1200m,+1100m水平车场、正反运输石门、回风石门、轨道石门。在+1100m布置井底车场及水仓、水泵房、配电室、管子道、沉淀巷等,形成供排水、通风、运输、供电、监测监控等系统。
2.4项目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罗洼乡
2.5招标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三、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建设规模1.2Mt/a及以上国内煤矿井工矿施工的完工业绩。(合同矿建工程量不低于3000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同一项目井巷工程为多个合同时,该多个合同视为1项井巷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签署页等主要内容及验收材料、结算证明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较大及以上违法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工亡事故,且最近 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工亡事故,并出具本单位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和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设规模1.2Mt/a及以上国内煤矿井工矿施工的完工业绩。(合同矿建工程量不低于3000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同一项目井巷工程为多个合同时,该多个合同视为1项井巷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签署页等主要内容及验收材料、结算证明等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经理)要求:1人,采矿或矿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经理)要求: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 生产负责人(经理)要求:1人,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机电负责人(经理)要求:1人,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员6人,具有采矿工程、测量工程、机电工程、地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现场跟班负责人要求:不少于4人,煤矿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上述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造价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使用劳务派遣。 3.所配备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均要求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相对应的资质均属于投标人。 4.投标人承诺执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考评标准(试行)》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0-01 09:00——2024-10-14 17: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4-10-01 09:00——2024-10-28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