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港沙田港区四期工程项目部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桩陆上运输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
1、工程位置
工程位于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西岸线,在狮子洋大虎水道右侧,水路距广州约50km,距广州新沙港20km,距香港90km,距桂山锚地80km。陆路距莞城25km,距广州约60km。
2、工程结构、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
(1)拟建设2个7万吨级和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总长999m,水域按最大通航7万吨级集装箱船进行疏浚。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软基处理工程、码头水工结构工程、港池疏浚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码头及堆场区的辅助建筑土建工程和暖通工程、给排水消防环保工程、电气工程和通信控制工程、导航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钢管桩陆上运输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4-11-1012:00:00
2.2.3交付地点:东莞市沙田镇
2.2.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0%%
2.2.5支付条件: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函的则不再扣除),于30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0%款项。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无息返还给投标人。
2.2.6最高限价:/元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至少有3个陆上运输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0日18时至2024年10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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